(一) 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负责完成上海市市级机关工作党委、院机关直属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(二) 负责落实党委工作安排,组织完成党委工作总结、计划及上报材料的起草、把关工作。
(三) 负责党委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,负责督促所党委决定的贯彻落实。
(四) 负责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、规划和组织。组织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。
(五) 协助党委负责组织党支部换届工作和支部党建工作。
(六) 负责党员发展、党籍管理及党费的收缴和使用。
(七) 负责党员、干部、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。
(八) 负责精神文明和创新文化建设工作。
(九) 联系协调工会、共青团和民主党派的工作;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。
(十) 负责纪委日常工作,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。
负责人及联系方式:
宋 斌(主任),联系电话:021-34293439,E-mail: songbin@shvri.ac.cn